外貿:給私企放權
2003-09-20
作者:《福建外經貿信息網》1999-4-5
年初以來,四川通威集團董事長劉漢元一直春風滿面。作為我國首批獲得自營進出口權的私營企業老板,劉漢元感到眼前的天地變得開闊了許多,“現在,我們可以直接跟外商面對面地談業務,可以在因特網上直接跟外商討價還價了。以往交給專業外貿公司的一大筆代理費,這下也全省掉了!”
去年10月1日,外經貿部以第一號部令的形式,發布了《關于賦予私營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自營進出口權的暫行規定》,自今年元旦起施行。1月4日,20家私企率先喜獲自營進出口權。2月8日,又有41家私企躋身這一行列。此舉在全國私營企業界激起強烈反響,它標志著目前仍在實行經營許可制的外貿領域已向非公有制經濟開啟綠燈,體現了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導向。
建國后,對外貿易曾是我國國民經濟中被中央計劃管得最嚴、統得最徹底的部分。從50年代中期至1978年底,全國僅有十幾家外貿專業總公司。此后,隨著外貿體制改革的深化,具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數量不斷增加,壟斷漸被打破,至去年底,除三資企業外,已批準經營外貿的內資企業共計2.2萬多家,幾乎覆蓋了國民經濟的所有部門,外貿經營主體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
但是,由于歷史原因和政策導向,外貿經營權始終沒有授予私營企業。以廣東為例,全省幾十萬家私企盡管辦得紅紅火火,卻無一家擁有政府正式批準的進出口權(特區除外)。有人認為在國有企業尚未全部取得進出口權的情況下,不宜賦予非公有制企業進出口權,主張先“公”后“私”。于是,大量私營企業只能通過國有外貿公司代理其進出口業務,或以假集體、假合資、掛靠等變相手法做外貿,很不規范,既不利于維護良好的外貿經營秩序,也不利于維護私營生產企業自身權益。另一方面,政策上又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經營進出口業務,造成內外資企業在外貿政策上的不平等待遇,不利于為其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珠海一位私企老總曾對記者訴苦:這幾年,他們公司年銷售額均為十幾億元,可由于沒有自營進出口權,公司無法去廣交會參展,僅上屆春交會他們就損失了幾百萬美元的訂單。中山的一位私企老總說,多年來他們請國有外貿公司代理出口,但外貿公司并不了解他們的產品,只是協助辦些手續,這種出口運作方式對誰都不好。另外,沒有外貿經營權就不能直接簽進出口合同,一樁生意,從頭到尾程序十分繁雜,往往要耗費很多不必要的時間、人力和費用,甚至錯失商機。
對外開放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允許和歡迎人家走進來,一是放開和鼓勵我們自己走出去。只要有本事,能賺錢,誰都可以去國際商海中闖蕩;只要符合“三個有利于”,姓什么都沒關系。據統計,到1997年,全國私營企業達96萬家,總產值3923億元,從業人員1349萬人。私營生產企業是我國對外經貿的一支重要力量,盡管目前在進出口總值中所占比重較小,但從長遠看,發展勢頭很好。
外經貿部發展司副司長魯建華指出,較之專業外貿公司,私企有著諸多優勢:機制靈活,比較適合參與國際競爭;掌握商品生產基礎環節,擴大出口有堅實的保障;直面國際市場,能減少交易成本,也能對外部需求作出快速反應。在當前我國外貿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增幅減緩的嚴峻形勢下,把具有一定實力和規模的私企推向國際市場,不僅能為擴大出口培育新的增長點,而且也能大大提高私企自身的競爭力。
記者了解到,首批獲得自營進出口權的20家私企,注冊資本總額為13.6億多元,平均每家達6800萬元;年銷售收入總額為129.8億元,平均每家近6.5億元,均是我國私企中經營規模較大、業績較突出的。
在這20家私企中,北京大北農集團是一家擁有上億元固定資產的大型高科技農業企業,總裁邵根伙認為,有了進出口權就有了競爭的主動權,私營企業終于能夠加盟出口大軍,為外貿發展披甲助戰了。四川新希望集團貿易部副總經理但卓榮則算了算賬:過去,我們的通關時間過長,貿易、貨運風險很大,此次獲得自營進出口權,集團粗略測算,若一年的進出口額合10億元人民幣,起碼可減少上百萬元的風險損失,并且在時間上也有了保證,利于把握商機。
賦予進出口權只是私營企業開放的第一步,今后,外貿經營權將從許可制向登記制過渡,各類企業都將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今年國家對6800戶大型工業企業實行進出口經營權登記備案制,就是一個信號。
給私企放權才剛剛開始,私企在對外貿易中發揮更大作用還有一個過程,缺乏外貿人才和業務常識,缺少客戶渠道和國際市場信息,是私企面臨的主要難題,這些都有待私營企業在風浪中摸索,同時,也需要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管理和服務,把這項改革引向更深的層次和更廣的領域。( 人民日報記者 龔雯)
去年10月1日,外經貿部以第一號部令的形式,發布了《關于賦予私營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自營進出口權的暫行規定》,自今年元旦起施行。1月4日,20家私企率先喜獲自營進出口權。2月8日,又有41家私企躋身這一行列。此舉在全國私營企業界激起強烈反響,它標志著目前仍在實行經營許可制的外貿領域已向非公有制經濟開啟綠燈,體現了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導向。
建國后,對外貿易曾是我國國民經濟中被中央計劃管得最嚴、統得最徹底的部分。從50年代中期至1978年底,全國僅有十幾家外貿專業總公司。此后,隨著外貿體制改革的深化,具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數量不斷增加,壟斷漸被打破,至去年底,除三資企業外,已批準經營外貿的內資企業共計2.2萬多家,幾乎覆蓋了國民經濟的所有部門,外貿經營主體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
但是,由于歷史原因和政策導向,外貿經營權始終沒有授予私營企業。以廣東為例,全省幾十萬家私企盡管辦得紅紅火火,卻無一家擁有政府正式批準的進出口權(特區除外)。有人認為在國有企業尚未全部取得進出口權的情況下,不宜賦予非公有制企業進出口權,主張先“公”后“私”。于是,大量私營企業只能通過國有外貿公司代理其進出口業務,或以假集體、假合資、掛靠等變相手法做外貿,很不規范,既不利于維護良好的外貿經營秩序,也不利于維護私營生產企業自身權益。另一方面,政策上又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經營進出口業務,造成內外資企業在外貿政策上的不平等待遇,不利于為其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珠海一位私企老總曾對記者訴苦:這幾年,他們公司年銷售額均為十幾億元,可由于沒有自營進出口權,公司無法去廣交會參展,僅上屆春交會他們就損失了幾百萬美元的訂單。中山的一位私企老總說,多年來他們請國有外貿公司代理出口,但外貿公司并不了解他們的產品,只是協助辦些手續,這種出口運作方式對誰都不好。另外,沒有外貿經營權就不能直接簽進出口合同,一樁生意,從頭到尾程序十分繁雜,往往要耗費很多不必要的時間、人力和費用,甚至錯失商機。
對外開放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允許和歡迎人家走進來,一是放開和鼓勵我們自己走出去。只要有本事,能賺錢,誰都可以去國際商海中闖蕩;只要符合“三個有利于”,姓什么都沒關系。據統計,到1997年,全國私營企業達96萬家,總產值3923億元,從業人員1349萬人。私營生產企業是我國對外經貿的一支重要力量,盡管目前在進出口總值中所占比重較小,但從長遠看,發展勢頭很好。
外經貿部發展司副司長魯建華指出,較之專業外貿公司,私企有著諸多優勢:機制靈活,比較適合參與國際競爭;掌握商品生產基礎環節,擴大出口有堅實的保障;直面國際市場,能減少交易成本,也能對外部需求作出快速反應。在當前我國外貿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增幅減緩的嚴峻形勢下,把具有一定實力和規模的私企推向國際市場,不僅能為擴大出口培育新的增長點,而且也能大大提高私企自身的競爭力。
記者了解到,首批獲得自營進出口權的20家私企,注冊資本總額為13.6億多元,平均每家達6800萬元;年銷售收入總額為129.8億元,平均每家近6.5億元,均是我國私企中經營規模較大、業績較突出的。
在這20家私企中,北京大北農集團是一家擁有上億元固定資產的大型高科技農業企業,總裁邵根伙認為,有了進出口權就有了競爭的主動權,私營企業終于能夠加盟出口大軍,為外貿發展披甲助戰了。四川新希望集團貿易部副總經理但卓榮則算了算賬:過去,我們的通關時間過長,貿易、貨運風險很大,此次獲得自營進出口權,集團粗略測算,若一年的進出口額合10億元人民幣,起碼可減少上百萬元的風險損失,并且在時間上也有了保證,利于把握商機。
賦予進出口權只是私營企業開放的第一步,今后,外貿經營權將從許可制向登記制過渡,各類企業都將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今年國家對6800戶大型工業企業實行進出口經營權登記備案制,就是一個信號。
給私企放權才剛剛開始,私企在對外貿易中發揮更大作用還有一個過程,缺乏外貿人才和業務常識,缺少客戶渠道和國際市場信息,是私企面臨的主要難題,這些都有待私營企業在風浪中摸索,同時,也需要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管理和服務,把這項改革引向更深的層次和更廣的領域。( 人民日報記者 龔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