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9
作者:中國日報
中國日報網消息:本次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常委、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認真履行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積極建言獻策,參與國是,反映社情民意,以政協提案及大會發言的形式,就 “充分利用西部光伏資源 加快建設我國新能源基地”、“各種新能源比較研究與我國新能源的戰略選擇”熱點問題提出自己的建議。
劉漢元委員談到,近30年來,伴隨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能源消耗總量相當于412億噸標準煤,年均增幅達5.5%,而新世紀的前8年,我國能源消耗年均增速更達9.1%。每年全球能源新增部分,我國占近四分之三。2009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達30億噸標準煤。從能源消費結構上看,我國過度依賴化石能源的格局并無根本性改變。2009年我國首次成為煤炭凈進口國,全年凈進口1.03億噸,煤炭消費總量達到30億噸,其中超過50%用于發電,未來的15-20年時間,如果我國的GDP再翻兩番,將消耗相當于今天3倍的煤炭量,即100億噸。照此發展,我國的煤炭資源將在未來一百年間消耗殆盡;作為能源結構中占比18%、增長最快的石油,根據海關總署數據,2009年我國進口原油2.038億噸,進口依存度達到52%,首次突破50%的警戒線。未來15-20年,我國石油消耗總量也將達到現在的兩到三倍。到那時,將沒有足夠的能源來供給并確保中國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因此,隨著我國對能源需求的持續增加,在沒有國際石油定價權的情況下,以及國際政治、軍事等的影響和沖擊,過高的原油進口依存度將事關中國及全世界、全人類的能源供應,能源安全問題已刻不容緩。
他指出,從五十年代山西的煤炭基地,到六七十年代大慶、勝利油田的石油基地,再到九十年代以三峽工程為代表的西部水電基地,前后幾十年的變遷,充分展現了我國能源結構不斷優化,能源需求不斷擴大,能源問題日益突出的發展過程。大力發展新能源,已成為21世紀全球經濟發展的制高點,真正把新能源產業發展起來、動力釋放出來,中國的能源安全問題將有著光明的前景,這就需要我國在新能源發展問題上敢于打破舊觀念,實現政策制度的大膽革新,超常規大步前進,尤其是我國中、西部地區,擁有廣闊的沙漠、草地、戈壁,太陽能資源十分豐富,可大力發展太陽能光伏電站,建設新能源基地,從而支撐我國經濟未來30年的快速發展。
同時劉漢元委員也進一步指出,我國中、西部地區雖面臨諸多發展瓶頸,但其具備東部和沿海地區所不具備的獨特優勢,尤其是西部地區,幅員遼闊,人煙稀少,光照時間長,太陽輻射強烈,太陽能資源十分豐富,每平米太陽能年輻射總量達3350—8400兆焦,平均為5860兆焦(相當于199kg標準煤),每年我國陸地地表吸收的太陽能,大約相當于2.4萬億噸標準煤的能量,相當于2009年全國能源消耗總量30億噸標準煤的800倍。其中西藏西部是我國太陽能資源最富集的地區,每年最高達2333 千瓦時/平方米(日輻射量6.4千瓦時/平方米),位居世界第二,僅次于非洲撒哈拉沙漠。我國西部地區現有沙漠化土地面積100多萬平方公里,且呈逐年擴大趨勢,主要分布在太陽能資源豐富的西北和西南地區,假設將這些沙漠化土地的1%,用來安裝并網光伏發電系統,按目前較保守的100Wp/m2技術水平計算,裝機容量即可達10億千瓦,而據工信部數據,2009年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僅8.74億千瓦。以西部四川省的涼山、甘孜、阿壩“三州”地區為例,利用區域內草地的1%即可實現年發電2768.16億度,倘若加上中、西部地區的青海、甘肅、內蒙、新疆等省份的廣大草原、戈壁地區,發電量完全可以再上一個數量級。
他認為,太陽能光伏產業作為一個市場規模大、產業輻射面廣、拉動效應明顯的朝陽產業,充分利用我國中西部地區大量沙漠、草原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將中、西部地區建設成為我國未來的清潔能源基地,既是四川、青海、甘肅、內蒙、新疆等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東、中、西部能源平衡自身的需要。而產業發展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對西部地區的和諧穩定、民族政策的落實、當地居民的長治久安、環境治理和水土保持、老百姓增收致富,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升級轉型、增長方式的轉變都具有重要意義。
劉漢元委員最后提出,大力發展太陽能光伏產業,加快建設新能源基地,不僅事關這個行業或產業的發展,使太陽能這種最經濟、最清潔、最環保的可持續能源真正惠及國人,更是從長計議緩解我國資源壓力,確保我國能源戰略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長治久安的必然選擇。尤其是在地球環境日益惡化的今天,快速崛起的中國應該擔當起保護人類共同家園——地球的重任,大力發展光伏產業,在世界范圍內樹立保護環境和節能減排典范,這不僅對國家能源部署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有重大貢獻,還能體現出我們泱泱大國風范,在世界面前展現出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全球大國應有的道義和責任感,也是我們樹立世界道德水平和良好形象的最佳切入點。
劉漢元委員談到,能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不可缺少的物質基礎,它的開發和利用狀況是衡量一個時代、一個國家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水平的重要標志,直接關系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高低。隨著中國在全世界的快速崛起,西方國家的“中國威脅論”也持續升溫和發酵,涵蓋了軍事、環境、能源、糧食等諸多方面。因此,為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的能源安全問題,尋找并開發清潔能源,已成為人類可持續發展和生存延續必須回答的重大問題,對于人均資源明顯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經濟快速發展、能源消耗迅速攀升的我國來講,尤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安全意義。
為此,他提到,目前,可供人類利用的可再生清潔能源主要有生物質能、水能發電、風能發電和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的利用主要通過植物光合作用積累太陽能輻射,進而轉化為機械能、電能或乙醇,植物全生命周期中光合作用的光能利用率僅有1—2%,如進一步轉化為乙醇,其對太陽能的轉換效率下降到0.34%,用于發電更是下降到0.13%。對于耕地面積有限、生態不斷惡化和生物質存量有限的我國來說,生物質能的大范圍發展和應用,既不可能也不現實。水電的能量轉換是經由“太陽能輻射——水蒸發——水能——電能”這一過程。盡管我國經濟可開發水能資源達到3.78億千瓦,但是大型水壩建設關乎民生、政治、經濟、文化、生態、環保等諸多問題,導致開發的經濟和社會成本大幅増加,比如,三峽水庫評估了40年后才建成,周期長,成本高,代價大。此外,2003年底在泰國召開的第二次世界反水壩大會對水壩的弊病提出了全球性質疑,其對局部生態環境的破壞超出人們預期。因此,水力發電的“可再生性”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需重新評估。風電的能量轉換路線主要是太陽輻射加熱空氣后形成的對流,也就是風經由風輪機轉換為電能,其對太陽能的轉換效率低于0.5%。由于風能本身存在密度低、不穩定、地區差異大、廣域分散性、隨機性和能量的低密度性等問題,以及風場建設的條件要求高,開發難度很大。同時,考慮我國風能資源富集區主要在東南沿海、內蒙草原地區,開發風電所需要的大面積土地將是一個非常棘手的難題。太陽能發電是直接將太陽輻射能轉換為電能,是所有可再生能源中對太陽能的轉換環節最少、利用最直接的。目前,晶體硅太陽能電池的轉換效率實用水平在15—20%之間,這一比例大約是太陽能通過水稻、小麥、玉米等植物,固化為人類可食用生物能效率的30倍,是通過玉米生產乙醇的100倍。據專家統計,我國太陽能資源蘊含量達到2.1萬億千瓦,只需開發1%即可達到210億千瓦,遠大于生物質能的1億千瓦、水電的3.78億千瓦以及風電的2.53億千瓦。隨著世界經濟向低碳方式的轉變,太陽能光伏發電將以其自身接近零碳排放,而尤具優勢。相比之下,每發電一千瓦時的碳排放量,煤電為304克,油發電為204克,天然氣發電為181克,風力發電為6克,水電為20克。通過以上比較研究,我們可看出,太陽能是我們目前可使用的能源中一次性轉換效率最高,并且使用最簡單、最可靠、最經濟的新興能源,具備十分獨特的優勢,其是未來新能源發展的必然選擇。
劉漢元委員指出,不論是目前及未來一段時間我國及全球的能源供給量,還是地球資源和環境的承受能力,以及確保全球能源安全等諸多方面,加快包括太陽能等再生清潔能源的建設,促進這個行業和產業的快速發展,都是我國乃至世界當前必須要做出的戰略選擇。從目前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公布,特別是實施細則的出臺,對我國光伏產業的發展有著積極的促進,尤其是政府出臺“太陽能屋頂計劃”、“金太陽工程”等,對前期市場的啟動產生了積極效果,一定程度促進了光伏產業的發展。但這些政策補貼集中在太陽能發電設施方面,并沒回答光伏電站所發出的電的出路、尤其是上網電價這一核心問題。而且現有政策在操作上也存在困難,這個地方補貼多少,那個地方補貼多少,補貼之后究竟生產了多少電,發揮了多大的作用,很難評估監督到位,而且中間需要大量行政審批,不僅增加運作成本,也易導致腐敗等其他社會問題。
他說,光伏產業要加快發展,最重要的是解決上網電價問題。也就是說,發出來的電,電網公司有積極性去購買、終端用戶樂意去用,才是最關鍵的因素。因此,要大力發展光伏產業,制訂和實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法》,顯得尤為迫切。從發達國家光伏產業的發展歷程看,德國、美國、西班牙、日本等國先后出臺了電價上網或財政補貼政策,以促進光伏產業發展。因此,國家可借鑒歐美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制定光伏發電上網電價補貼政策,采取“基本電價保底收購”的方式,要求國家電網對太陽能發電,按補貼性的上網電價全額收購,并從法律的角度去執行這些法規。補貼電價初期,可據地區光照條件差異,定為1.2-1.5元/千瓦時,今后隨著產業的規模化、成熟度上升,規模效應的顯現,每隔三、五年對價格進行一定調整,而調整的政策只針對當時開始籌建的項目。也就是說,新調整的政策只管之后,之前的項目受之前的政策管轄,以有效規避政策出現可能的失誤后,對政府和社會造成的累積風險。同時,實施“基本電價保底收購”政策,還可清楚地進行計量,生成清單,核準購買過程中每筆費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光伏發電站賣了多少度電就拿多少錢,直觀明了,發電站、投資者、國家電網和政府各司其職,形成商業化運作和結算的市場機制,讓社會資源自我聚集,良性循環。
最后,劉漢元委員還談到,如果按今天光伏組件的市場價格,去建未來可穩定使用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壽命周期的太陽能電站,那么所謂的“不經濟”僅是開始這幾年,國家補貼最多也就是前三或前五年的事情,即使每度電補貼一塊錢,加上電價本身的四毛錢、五毛錢,就是一塊四、五毛錢一度電,按照今天的組件價格,光伏發電已完全可以接受,同時這個補貼也只定義為二十年內、或者十年內,國家財政和國家電網原則上以某個固定價格來收購,但隨著經濟發展,電價上升,光伏組件成本下降,屆時電價高出這個價格,則直接按市場化機制運作即可。而且在三、五年內預期能建成的光伏發電規模,總量上也不會太大。當三、五年或十年后,產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商業成本積累得差不多了,社會資金就會把它作為一個非常穩定的產業去投入,因為哪怕只有5%的年收益,或者3%,但是旱澇保收20年,企業幾乎零風險。由此,國家財政并不需要拿多少錢,就可以讓這個行業自動、良性運行起來,從而解決我國清潔能源的永續供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