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5
作者:華西都市報
"小微企業95%沒有與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系。正因如此,過去3年間,近70%的中型、小型企業不得不轉向民間借貸,甚至通過高利貸等方式進行融資。"昨日,全國政協常委、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接受華西都市報采訪時說,融資難依然是困擾民企發展的最大難題。
為此,今年他將提出"大力發展民間金融業有效緩解民企融資難"的建議,呼吁加快民間金融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盡快完善并出臺"放貸人條例",降低民營信貸機構成立門檻。
近七成中小企業"求助"民間借貸
劉漢元說,我國經濟增量的70%-80%來自民營經濟,而且民營企業還創造了我國90%以上的新增就業崗位。可是,在各項資源的配置上,始終處于弱勢地位,尤其融資難問題,使得民企長期以來無法獲得穩定、持續、長久的金融支持。
數據顯示,近3年來中小企業占銀行信貸總額的比例不到15%,民營企業生存空間因融資難而變得更加狹窄,大部分民企因規模、盈利能力等被銀行拒之門外。
"90%規模以下企業、95%小微企業沒有與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系。正因如此,過去3年間,近70%的中型、小型企業不得不轉向民間借貸,甚至通過高利貸等方式進行融資"。劉漢元說,民間借貸存在法律地位不明、風險不可控等諸多問題,資金從家庭個人通過層層借貸,逐步匯集貸出,這種最初擁有者實際上無法掌控資金去向、資金安全的借貸模式,嚴重威脅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
建議加快民間小型金融機構的審批
劉漢元建議,加快民間金融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通過金融改革推動民間金融由無序走向規范,從地下走向陽光。同時,加快民間小型金融機構的審批,大力發展民營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針對目前已發生的民間借貸行為,應建立合理的退出和轉型機制來進行引導,不斷擴展抵押品、質押品等形式來解決民營經濟融資難的問題,加快建立健康、合理、多層次的金融體系。
"盡快完善并出臺’放貸人條例’。"劉漢元說,央行雖然早在2008年就著手起草了"放貸人條例",但歷經前后4次修改,"放貸人條例"依然未能通過,民間借貸依舊無序運轉,相關部門應盡快完善并出臺"放貸人條例",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保障有資金者的放貸權利,使民間借貸的合法性得以確認。
劉漢元建議,減少對民營信貸機構設立和發展過程中的種種限制,簡化進入程序,降低成立門檻,降低準入標準,從而鼓勵更多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機構,促進民間金融業的健康發展,有效緩解民企融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