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3
作者:四川新聞網
劉漢元
四川新聞網北京3月2日訊(川網傳媒兩會報道組記者 侯青伶)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相關措施將激發民營企業發展動力。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今日在北京接受四川新聞網記者采訪時表示,要使民營經濟活力得到充分發揮,就得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盡可能地放開多種產業,包括已經開放的競爭產業和半開放競爭產業。
作為民營企業家,劉漢元在2005年就呼吁要抓住時機統一內外企業稅制。今年的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劉漢元又呼吁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確保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五險一金繳納比例需區別對待
“稅費過重已成困擾我國企業發展的難題”,劉漢元認為,當前社保體系還有待完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企業社會保險費繳納比例需區別對待。
劉漢元解釋稱,之所以提出這一建議,是因為目前許多企業還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勞動成本權重占比大,稅費占比相對較重。
稅收負擔應與企業規模、盈利能力靈活匹配
針對企業稅費較重的問題,劉漢元建議科學規劃稅與費的比例,把對企業的收費控制在一個更為合理的界限內。
他認為,整個稅收中,大、中、小、微企業的負擔比,應有一個基本、合理的安排,稅收負擔需與企業規模、盈利能力靈活匹配。應按行業特性進行基本分類,按照不同行業的經營特點和盈利能力設計優惠政策。
“同時,還應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核定稅收標準,靈活調整稅收寬緊尺度,經濟形勢好的時候,稅收力度可適當加大,經濟形勢不好的時候,需放寬稅收政策以保護企業?!?/p>
建議開征社會保障稅 改善企業困局
劉漢元建議,開征社會保障稅,有效改善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人力成本居多的企業出現的“掙的少繳的不少”的現實困局。
“建議國家下大決心、花大力氣建立并推行稅費征繳監管機制;需建立充分穩定的地方稅體系,確立財產稅作為地方稅主體稅種的地位。”
【延伸閱讀】
社會保障“費改稅”有何好處?
2月1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發布的《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3/2014》建議,中國未來應積極推進社會保障“費改稅”的改革。“社會保障稅”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中國社科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接受某媒體采訪時稱,社保“費改稅”后有利于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
實行“費改稅”后,社會保障稅在資金征收管理方面會更加嚴格,有利于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同時,社會保障稅的稅基是工資,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的稅基接近,由稅務機關統一征管,可以提高征管的效率。
張斌表示,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呈現“碎片化”的特征,也就是說,城鎮居民、農村居民、城鎮企業職工與農民工、公務員,以及其他社會成員,在養老和醫療保障方面存在較明顯的制度差異。此外,現行的五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相對較窄,而費率水平較高,這使得社會保險繳費的征管難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