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6
作者:中國質量新聞網四川頻道
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發聲“稅費過重”。
中國質量新聞網四川訊(記者 張東)“稅費過重已成困擾我國企業生存發展的頭號難題,企業和社會對此反映強烈。”近日,在京出席全國”兩會”的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常務副會長劉漢元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今年他將針對當前企業稅費負擔較重的問題“發聲”。
劉漢元委員談到,1982年,國務院正式頒布《關于解決企業社會負擔過重問題的若干規定》,30多年來,雖各項降稅減負政策密集出臺,但企業負擔過重的問題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甚至越減越重。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去年發布《2013年上半年產業經濟運行分析及建議》報告稱,當前中國企業稅費負擔較重,綜合考慮稅收、政府性基金、各項收費和社保金等項目后的稅負高達40%左右,超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的平均水平,居全球高位。
他指出,過去30年,OECD國家平均宏觀稅負約24-27%,日本、韓國和美國的宏觀稅負則更低,過去20年約在20%左右。1997年以來的16年間,我國國家稅收平均增速為18%,名義GDP的平均增速為13%,兩者增速平均差值為5%。即使在2013年企業利潤普遍下滑,以及作為國家財稅體制改革重點的“營改增”繼續擴大試點的背景下,地方稅收仍維持著15%的高增長。除國家稅收外,企業還面臨其他各種稅費,包括行政付款、攤派、贊助、評估、參加各項評比活動等,已占到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1.29%左右。
劉漢元委員指出,從我國上市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財務數據看,全部上市公司實際繳納稅費總額高達1.83萬億元,超過企業創造全部價值的三分之一以上,即在企業創造的財富“大餅”中,國家稅收拿走三分之一還多。2013年工信部全國企業負擔調查報告顯示,稅收已成為企業運營的主要壓力之一,高達74%的企業反映稅收負擔較重,認為當前國家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減輕企業稅收負擔;而83%的企業對政策的首要建議是進一步出臺稅收減免措施。受稅費負擔過重等多種因素影響,當前企業的生存環境較為嚴峻,破產倒閉不時出現。
劉漢元委員認為,稅費過重已成困擾我國企業生存發展的頭號難題,企業和社會對此反應強烈。在國家經濟形勢好的時候,企業依法納稅沒有問題,但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時候,若依然堅持如此強度的稅收政策,對企業發展勢必造成負面沖擊和影響,此種竭澤而漁將導致企業加速破產倒閉。國家沒錢可以多印鈔票,企業沒錢就只有死路一條。同時,高稅收不僅導致企業經營困難,實則加劇政企矛盾,導致社會經濟增長乏力,并將進一步影響到國家經濟持續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劉漢元委員認為導致企業稅費負擔過重有以下主要原因:
第一,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對企業不利。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處于競爭性領域,利潤較為微薄,主要依靠“流水”,稅基大、交稅多,與稅收掛鉤的稅收附加費進一步加重企業負擔;社會保險費負擔較重。當前國家社保體系不完善,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企業社會保險費征收比例沒有區別對待,而絕大部分企業還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勞動成本權重占比大,稅費占比相對重得多。
第二,核定征收不規范。不少企業沒有完備的賬冊體系,實行核定征稅,納稅額度更多采取估算,稅務部門征稅時隨意性很大,尤其越是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政府為完成稅收任務,越將稅收增長壓力轉嫁給企業,企業納稅由此不降反升,雪上加霜,這是當前經濟狀態的真實寫照;收費約束不夠,且太多太亂,出現很多“糊涂賬、無底洞”,各種基金、專項收費特別是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攤派,通常是清理了一批,換個名義又冒出一批,明的減了,暗的又來了;或老的取消了,新的又設置起來,企業只能處于被動接受地位。
第三,企業遵從成本過高。企業為應對名目繁多的檢查而付出較多的人員、物資、時間成本,新一屆政府組建以來出現了一個新的苗頭,一些地方政府繞開“八項禁令”,通過巧立名目向企業轉嫁開支;國家優惠政策多流于形式。多年來的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復雜多變,由于信息不對稱或門檻高、手續繁雜,政策難落地,企業常常普遍未感知,更難享受。
他指出,企業稅費負擔長期無法根除,綜合以上原因,政府行為和公共決策是關鍵因素?,F代市場經濟要求政府的基本職能就是服務,為市場、企業,為民眾服務,同時政府行為需受到嚴格的法律約束。但迄今為止,我國政府職能尚未轉變到位,政府收支行為更沒有足夠的法律監督和約束,行政隨意性太強,行政許可過多,行政行為失范失察,行政自由裁量權過大。一些政府部門的出發點是自我服務,而不是服務于企業,尤其是不合理的“非稅負擔”和“隱性稅負”等現象已不是單純的經濟政策問題,而是政府部門的行為、動機及目標與宏觀政策目標背道而馳。另一方面,國家也沒有一個真正廣泛的公共決策機制,企業缺乏參與決策的通道,更缺乏與政府、媒體及各行業協會組織足夠的博弈能力。當企業難以用正當的制度性措施維權時,部分企業往往被迫采取偷稅漏稅、向官員行賄等非正當手段來表達自身利益訴求。這些機會主義行為,對企業的生存和整體發展更具“殺傷力”。為此,劉漢元委員關于減稅輕賦推動經濟健康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1、做好國家稅收的系統規劃和頂層設計
第一,建議科學規劃稅與費的比例,把對企業的收費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界限內,除非必不可少的項目,其他收費一律取消;第二,建議整個稅收中,大、中、小、微企業的負擔比,要有一個基本、合理的安排,稅收負擔需與企業規模、盈利能力靈活匹配;第三,建議按行業特性進行基本分類,按照不同行業的經營特點和盈利能力設計優惠政策;第四,建議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核定稅收標準,靈活調整稅收寬緊尺度,經濟形勢好的時候,稅收力度可適當加大,經濟形勢不好的時候,需放寬稅收政策以保護企業,防止將稅收壓力直接、簡單地轉嫁給企業。
2、加快建立政府部門亂收費亂罰款的約束機制
國家需下大決心、花大力氣建立并推行稅費征繳監管機制,徹底壓縮并堅決取消一切不必要不合理的收費;建立充分穩定的地方稅體系,確立財產稅作為地方稅主體稅種的地位;開征社會保障稅,有效改善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人力成本居多的企業“掙的少交的不少”的現實困局;由一個稅務機關代理征收所有稅費,將避免多個征管機關、多個政府部門對同一企業重復征管的情況,以降低企業遵從成本。另外,社會公益及其他社會福利的建立、運行,需與社會經濟的總體發展階段相協調,過早、過多地強調福利的形成和覆蓋范圍,將相當長時間內加重政府和企業負擔。
3、充分發揮市場本身的機制與作用
長期以來,各種社會問題和矛盾的發生,常常被簡單地認為是政府監管不嚴或有關部門不作為,這從真正追究和強化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明確自身職責、充分行使職能職權的角度來看是必要的,但這稍不注意就會變成政府的管理范圍越來越寬、越來越多、作為的范圍越來越廣,導致行政成本大大增加,治理成本大大上升,最終可能與經濟和市場運行規律背道而馳,甚至好心辦了壞事。事實上,管得過寬、控制資源過多、方方面面都要有所作為,其結果一定是財政開支更多,稅收負擔更重。特別是經濟疲軟、稅收不景氣的時候,企業稅收負擔感就更加強烈。事實上,稅費減免和稅制改革工作是經濟不景氣時候更應該和更有條件去做的事情。因此,將減輕企業負擔納入國家新一輪稅制改革細則的同時,需從市場的角度出發,真正并持續轉變政府職能。政府應更好地結合當前形勢,騰出手來主抓穩增長、控通脹、防風險等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大事,真正理順權力運行關系,全面激發制度和體制潛力,切實釋放并有效保障企業真正分享改革紅利,減少甚至剔除影響經濟發展的各種障礙和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