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6
作者:每日經濟新聞
本次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先生特別就 “利用國內高速公路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等熱點問題提出自己的建議。他談到,結合國內現有高速路網資源狀況,參考國外已有經驗和做法,可充分利用國內存量高速路網,將其作為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新型、有效載體,實現光伏發電、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安全行駛、道路養護、耕地保護六者的高效整合與最佳統一。
他指出,截至2013年底,我國高速公路里程達9.62萬公里 (其中國家高速公路6.80萬公里),全國高速公路車道里程達42.46萬公里。如利用全國高速公路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近100GW;即便高速公路只有50%具備安裝條件 (扣除隧道、資源較差等不具備安裝條件的面積),裝機容量也可達50GW,遠遠超過全國現有總裝機容量,年發電量可達490億度,約占全國全年消耗量的9%,且每年可節約標準煤1953萬噸,二氧化碳減排5200萬噸,按照現有補貼及脫硫電價計算,每年直接產生近450億元經濟效益。對比單位國土面積的財富價值輸出,高速公路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單車道每公里每年發電可直接產出大約25萬元財富,大大超過同等單車道每公里對應的農田年收益。
他特別指出,綜合利用高速公路等存量土地資源發展光伏發電也是維護國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戰略舉措。實際上,我國僅在新疆、內蒙古或是臨近北京300-500公里距離范圍內的周邊,使用同樣多的投資,便可保證等效甚至超量的能源輸出,既不對他國造成污染,不重復浪費輸電資源,資源還能真正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也更加經濟、便捷,更能從戰略上確保清潔能源的持續供給和能源安全。
因此,充分利用我國高速公路沿線及其服務區、停車場,推動太陽能光伏電站建設,滿足高速公路沿線通信設施、視頻監控系統、服務區等運行用電需要,正是集約化利用土地,提高單位國土面積財富輸出價值的有效途徑,不僅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充沛的清潔電力支撐,還能實現高速公路就近充電,特別是滿足偏遠地區公路沿線的用電負荷,有效節約偏遠地區高速公路拉設電網供電的投入成本,解決長途交通的能源消耗,推動環保電動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并減少二氧化碳等排放量,還可由此帶動大量社會資本,促進經濟增長,增加社會就業,同時具有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的國家戰略意義。
劉漢元委員指出,光伏電站的物理結構還可以為高速公路遮陽擋雨,高速公路的預防性養護對于降低養護成本、減少因道路性能下降導致惡性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高速公路業主還可通過賣電收入彌補養護支出、增加收入等,可謂一舉多得。
為此,劉漢元委員認為,國家及時立項,將光伏電站建設真正納入未來國家高速公路建設的剛性任務,規劃、研究并盡快出臺統一的全國性支持政策,國家發改委、交通、建設、電力、環保、財政、通信等相關部門應同步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國家政策之下的部際聯動,將光伏電站的建設作為高速公路規劃、建設的標準配置和剛性要求;在道路工程建設招投標過程中要把光伏電站建設的數量和質量作為重要的考量指標。同時,對相關政策法規作必要調整,建立健全應用及管理體系,以適應和推動高速公路太陽能電站的建設發展。
最后,劉漢元委員指出在區域試點上,建議可先期規劃、嘗試在西部高速公路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通過西部資源具備的高速公路太陽能光伏發電綜合試點項目的建設,較快探索匹配技術和運行機制,以此促成區域化經濟發展特別是長途交通集約化發展的同時,為更大規模、更大范圍的路網光伏發電覆蓋積累經驗。從而不斷優化和升級新時期國家綜合交通建設戰略,推動路網上空及周邊光伏發電成為未來交通能源的重要來源,甚至成為我國能源可持續供應、節能減排、國土資源高效利用的最佳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