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作者:中國質量報
本報訊 (記者彭 燮)2013年2月底,國家電網公司宣布,普通用戶可自建分布式發電設施。所產生的電能,公司將按國家規定電價予以全額收購。今年3月,浙江杭州光伏發電第一人童關平收到了958.05元電費收入。在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看來,“家庭發電站”的逐步成熟,也是分布式光伏發電未來的發展趨勢。因此,他在提案中呼吁,國家應進一步加大政策落地力度,制定和明確配套政策,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劉漢元認為,并網是分布式光伏發電大規模應用的前提條件,但從目前情況來看,電網企業普遍對此項工作積極性不高。例如,一個家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單個容量基本上在5~10千瓦,投資約5~10萬元,很多地方卻極為教條式地要求用戶編制所謂“可研、環評、電力接入方案”等,幾乎達到了地面集中式大規模光伏電站的標準。如此高的門檻和限制條件,讓很多人望而卻步。
劉漢元建議,政府主管部門應該盡快出臺相關政策細則,明確并網政策執行主體及執行標準,明確規定享受補貼政策的項目,由電網企業負責向項目單位按月轉付國家補貼資金,按月結算余電上網電量電費。與此同時,他還建議充分考慮地面、水面、屋頂等不同的建設環境,對農業、漁業等復雜環境下電站建設新增或完善補貼政策。通過政策細化和落地,讓“家庭發電站”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據悉,2013年6月,合肥市政府率先明確了推動光伏產業發展的保障措施和執行標準,取得了不錯的效果。為此,劉漢元建議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在強化既有政策的督促、落實到位的同時,借鑒、推廣合肥經驗,迅速調整核準政策,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規模等要素,及時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為項目提供便利;電網企業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開放融合,靈活處理項目的核準、備案問題,并結合實際,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報裝流程;負責電力業務許可證頒發和管理的電力監管機構,則應充分考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特殊性,并結合機構改革簡政放權,著手研究有關資質監管工作,對相關政策法規作出必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