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元:公平競爭時代來了
2007-03-08
作者:《成都商報》
兩稅合并正成為全國上下的熱議話題,作為政協委員,此次劉漢元參加“兩會”帶著《關于抓住最佳時機優化稅制調整不合理計稅工資制的建議》進京。普遍的觀點預期,兩稅合并政策很快將獲全國人大通過,這意味著內外資企業真正“公平競爭”的時代正在來臨。
“這意味著我國內資企業距離和外資企業‘公平競爭’的時代已不再遙遠。”通威集團董事長劉漢元認為,先前內外稅制不一致“導致內資企業在產品、市場和人才等競爭中處于很不利的境地”。
劉漢元認為:“草案中雖然制定了企業實際發生的各項支出扣除的政策和方向,但缺乏與之相配套的明確的各項支出的實際扣除辦法。”劉漢元稱,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說明,將來與新稅法同步出臺的實施條例將對具體的扣除辦法做出規定,主要包括工資支出、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廣告費支出等,“不過這個配套措施何時出臺仍無時間表,這將有可能錯過目前進行稅制調整的最佳時機”。
根據相關規定,民營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工資支出稅前扣除限額為1600元/月/人,以內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額部分則納入企業當年利潤,并支付企業所得稅。相對外資和絕大多數國有企業實行的“據實扣除”辦法,“這對廣大民企來說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民營企業對國家稅收體制的盡快優化充滿了期待”,劉漢元表示,隨著上述草案的正式提出,目前國家在大力推進“兩稅合并”,這也是調整不合理計稅工資制,將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國有企業關于所得稅中工資支出稅前扣除制度進行統一和明確的最佳時機。
有人士為記者算了筆賬:某上市公司2005年度共計支出工資9372.07萬元,當年公司在冊員工總數為3836人,因此按照當年800元/月/人的扣除標準,當年稅前可扣除的工資總額僅為其中的3682.56萬元,超過此扣除標準而被調增為公司當年利潤的有5600多萬元。按總額征收33%的企業所得稅,結果是,該公司僅此一項就再上交所得稅1800多萬元。
事實上,這家公司2005年工資總額增長35.63%,而工資納稅調整額則增長了223.22%,這家公司在2005年對效益增長后給員工分配所增加的工資性支出,幾乎全部落入應納稅調整額內,企業的稅收成本由此大大增加。本報記者張小軍
“這意味著我國內資企業距離和外資企業‘公平競爭’的時代已不再遙遠。”通威集團董事長劉漢元認為,先前內外稅制不一致“導致內資企業在產品、市場和人才等競爭中處于很不利的境地”。
劉漢元認為:“草案中雖然制定了企業實際發生的各項支出扣除的政策和方向,但缺乏與之相配套的明確的各項支出的實際扣除辦法。”劉漢元稱,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說明,將來與新稅法同步出臺的實施條例將對具體的扣除辦法做出規定,主要包括工資支出、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廣告費支出等,“不過這個配套措施何時出臺仍無時間表,這將有可能錯過目前進行稅制調整的最佳時機”。
根據相關規定,民營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工資支出稅前扣除限額為1600元/月/人,以內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額部分則納入企業當年利潤,并支付企業所得稅。相對外資和絕大多數國有企業實行的“據實扣除”辦法,“這對廣大民企來說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民營企業對國家稅收體制的盡快優化充滿了期待”,劉漢元表示,隨著上述草案的正式提出,目前國家在大力推進“兩稅合并”,這也是調整不合理計稅工資制,將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國有企業關于所得稅中工資支出稅前扣除制度進行統一和明確的最佳時機。
有人士為記者算了筆賬:某上市公司2005年度共計支出工資9372.07萬元,當年公司在冊員工總數為3836人,因此按照當年800元/月/人的扣除標準,當年稅前可扣除的工資總額僅為其中的3682.56萬元,超過此扣除標準而被調增為公司當年利潤的有5600多萬元。按總額征收33%的企業所得稅,結果是,該公司僅此一項就再上交所得稅1800多萬元。
事實上,這家公司2005年工資總額增長35.63%,而工資納稅調整額則增長了223.22%,這家公司在2005年對效益增長后給員工分配所增加的工資性支出,幾乎全部落入應納稅調整額內,企業的稅收成本由此大大增加。本報記者張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