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8
在今年兩會上,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環境保護,推進放管服改革、改善營商環境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重點話題。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人大代表、全聯新能源商會執行會長、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先生今年圍繞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
劉漢元代表答記者問
多年來,劉漢元針對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所提出相關建議。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劉漢元針對我國空氣環境生態“脫貧”、提高光伏扶貧質量等話題提交了3份建議及發言。時隔一年后,劉漢元最新帶來的建議同樣與光伏產業發展息息相關。“加快推進新一輪能源革命,控制全球氣候變暖、破解霧霾之困已迫在眉睫。”劉漢元指出。據介紹,目前以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經完全具備了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條件,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對解決國內霧霾問題、環境和資源不可持續問題,推動我國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2007年,國家在規劃光伏產業發展目標時,提出2020年裝機總量達到180萬千瓦,此后歷經4次調整,最終確定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不低于1.1億千瓦。但截至2018年年底,我國光伏裝機總量就已達1.7億千瓦。”劉漢元表示,“我國可再生能源的產業發展遠走在規劃之前,而具有前瞻性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并沒有制定。”
“政府工作報告中對企業的稅實行了減免,確實感受到了中央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決心。希望各地各部門能夠進一步把中央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實、落細。”劉漢元表示。
“企業的發展除了明確發展目標,還離不開良好的營商環境,而放管服改革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劉漢元說。他認為,要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放”是為企業制造環境,“管”是引導必要的規范,‘服’是讓企業做得更好。同時,企業一定要積極參與全球國際標準制定,贏得產業發展先機。
對此,劉漢元建議:一是制定更積極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達到20%、2030年30%、2050年超過50%;二是制定具體可操作的配套實施方案,增強規劃執行的剛性;三是減免可再生能源稅費,加快我國能源轉型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