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8
本次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先生認真履行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積極建言獻策,參與國是,反映社情民意,并主要針對當前我國宏觀經濟、能源革命、光伏產業發展、農業大數據、市場機制等方面進行了認真思考和仔細調研,尤其就“用光伏產業推動我國精準扶貧”等熱點問題提出自己的建議。
劉漢元委員指出,去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脫貧攻堅指明了方向。《決定》指出,當前我國扶貧開發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沖刺期,中西部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貧困人口規模依然較大,剩下的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較深,脫貧難度較大。能否實現2020年讓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脫貧的目標,是檢驗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重要標志。如何實現“造血功能”,讓這些地區的貧困人口獲得持續穩定的收入,是解決長期脫貧問題的核心和關鍵。尤其是我國中西部貧困地區之所以“久扶仍難脫貧”,甚至今年脫貧明年又返貧,核心問題在于這些地區缺乏“造血功能”。因此,在全國圍繞扶貧工作攻堅克難的關鍵時候,依托貧困地區豐富的自然資源及日照充足的優勢,在貧困地區積極推廣光伏扶貧工程,是實現產業與項目有效結合的扶貧新路子,不僅真正讓貧困戶月月有收入、年年有經濟來源,還可以真正解決未來10年、20年甚至更長時期的經濟發展問題,走出一條產業扶貧、生態發展扶貧和清潔能源建設扶貧的嶄新路子。
劉漢元委員認為,積極推動光伏產業發展有利于解決精準扶貧問題:
1、光伏扶貧具備“造血”功能,防止“脫貧再返貧”問題
2014年10月,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計劃用6年時間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光伏扶貧工程。通過政府補貼、農戶出資、銀行優貸、可再生能源基金等多種形式幫助貧困戶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利用貧困地區荒山荒坡、農業大棚、農業設施等建設光伏電站等途徑,以發電收益、土地租金或新增就業等方式直接增加貧困人口收入。由于“光伏扶貧”具有“綠色扶貧”、“造血扶貧”、“產業扶貧”三大顯著特點,不僅對國內長久以來扶貧模式的破題,而且符合國家新能源的利用方向,因此“光伏扶貧”對國家扶貧渠道的探索,加快國內光伏產業發展都極具創新開拓意義。
2、光伏扶貧為貧困戶提供長期穩定收益來源
國家光伏扶貧政策出臺后得到各地積極響應,2015年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確定在河北、甘肅、寧夏等6省區開展試點工作。其中以安徽省國家級貧困縣金寨縣取得的光伏扶貧成績尤為矚目,目前該縣為貧困戶共計建成2008座分布式光伏電站,家庭電站數量居全國第一。實施項目的貧困戶只需安裝一套3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平均日發電10千瓦時至15千瓦時,按照“自發自用”每千瓦時可獲國家補貼0.42元、“余電上網”每千瓦時按標桿電價0.9709元計算,每個貧困戶每年可獲收入3000元左右。按電站平均設計壽命25年計算,意味著農戶在剩下的20多年里可按月獲得累計收益6萬元。有條件的地方和家庭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安裝6千瓦、9千瓦或更大功率,滿足不同扶貧標準的需要,不僅給貧困戶提供了一項長期穩定的收益來源,同時也為光伏能源在全國貧困地區范圍內的推廣提供了極具參考價值的范例。
劉漢元委員分析并提出建議:
1、將國家扶貧資金直接補貼并作為光伏扶貧項目初始投資
去年3月9日,國際能源局正式發布《光伏扶貧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大綱(修訂稿)》,為各試點扶貧地區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提供參考依據。在此基礎上,建議國家及各地政府按照比例,及時將光伏扶貧補貼資金直接用于光伏項目的初始投資建設,有了穩定的收益來源后,由民政部門統計貧困戶受益名單,并在實施前、中、后加強監督審核,最后由國家電網負責將光伏扶貧項目并網發電后的電費收益,進行網上支付或按照民政部門統計的受益名單,按結算周期及時向貧困戶直接進行分配和支付,避免產生補貼和收益分配的拖欠問題。2015年,投入光伏扶貧的補貼資金占國家總扶貧資金量不足1.7%,且《大綱》只供試點地區制定實施方式時參考,建議盡快在全國范圍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實施《大綱》意見,并將總扶貧資金的1/3或1/2用于光伏扶貧,真正推動和落實產業扶貧。在此過程中,注意統籌資源的可利用性,對于農戶屋頂或相關可開發資源進行統籌布局、有機結合,具備條件的地方進行每家每戶直接安裝,在有條件的地方進行集中、成片的適度規模的光伏電站建設,收入的部分或全部按既定受益范圍和人群分配,便于光伏電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2、協同西部大開發扶貧攻堅,打造西部成片光伏新能源基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和沖刺階段,在強調精準扶貧的關鍵時刻,我國西部偏遠地區不應成為制約或掣肘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板。事實上,因為我國的扶貧對象大部分在西部,而我國廣大中西部地區人口密度小,光照充足,資源豐富,條件優越,可充分利用廣大的荒漠、荒灘、荒山及大棚、魚塘等農業設施,大力發展光伏產業,推動中西部貧困地區實現“水、風、光”互補。在我國西部大開發向縱深推進的關鍵時期,以產業發展帶動扶貧攻堅的思路,除利用光伏發電讓老百姓享受免費的電能和收益之外,更重要的是和當地產業發展、升級相結合,以此帶動和解決當地就業問題,實現“造血式”的扶貧效果,老百姓一旦獲得長期、持續、可預期的經濟收益,其積極性將大大提升。因此,建議在西部廣袤地區大力推廣光伏扶貧項目,尤其是在有條件的區域集中連片建設光伏電站,并與當地農業發展密切結合,鼓勵農牧民以符合條件的地面資源出租、入股分享未來20多年的項目收益,從而為西部光伏扶貧工作走出一條產業扶貧、清潔能源扶貧和我國新能源基地建設的多贏、嶄新道路。
3、加快貧困地區電網改造升級,為產業扶貧保駕護航
電網作為最基礎的設施,不應成為制約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短板中的短板。由于貧困地區農村電網條件不一,往往存在電壓不足、線路薄弱等諸多問題,而且由于農村用能需求增加,對電網性能要求也不斷提高。建議依靠地方電力公司,大力開展新一輪農網改造工程,按照各村可接入容量分期安排,電網企業應優先吸納貧困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上網,優先為貧困戶的光伏發電項目提供并網接入、計量電表安裝等配套服務。電網升級改造后,農村電網消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能力將顯著增強,為在這些地區推動光伏扶貧和精準扶貧奠定基礎,既防止階段性脫貧又返貧,又將真正通過產業發展實現長期攻堅扶貧的最終目標。